各教学单位:
为方便应届毕业生顺利办理户籍迁移,现将本届毕业生户籍迁移工作程序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1. 请应届毕业生以班级为单位,由各班班长于6月1日-2日到所属校区户籍办公室领取集体户口页。
2. 认真核对户口页信息内容,确认无误后,填写户口迁出登记表(见附件)。
3. 请各班班长于6月8-9日将集体户口页、户口迁出登记表一并交到各校区户籍办公室。
二、相关工作要求
1. 户口页需核对内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籍贯、出生地。
2. 在户口页下方填写清楚毕业生分配地址。如户口留在长春市内的,填写(长春市***派出所);如户口迁出长春市的,按照接收单位要求详细填写,填写(**省***市***派出所,***省***市***大学,***省***市)。
3. 填写户口迁出登记表,要求字迹工整,填表时排序,男生在前,女生在后,长春市内、市外分开登记。
4. 迁出户口的毕业生需交身份证复印件(用A4纸复印),并标注本人联系电话,与集体户口页钉在一起。
三、校区户籍办公室地点及联系方式
1. 南区、北区户籍办公室 公司附中北门右侧二楼
崔老师 88499755 15543551691
2. 南岭、南湖户籍办公室 南岭四公寓大员工超市左侧二楼
陈老师 85095194 15543551692
3. 朝阳、新民户籍办公室 朝阳员工食堂一楼右侧
于老师 88502407 15543551640
附件:毕业生户口迁出登记表。
后勤服务集团饮食服务中心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