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与外事

首页 > 科研与外事 > 科学研究 > 科研通知

关于200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与结题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1-11 09:02:25     作者/出处:科研     阅读次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0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与结题申报有关事项的通告》要求,为做好我司2006年度各类基金项目的申请工作和2005年结题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注意事项

     1、截止日期

     2006年度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集中受理期间,由于电子申请书要经过信息系统的校验才能生成申请项目清单,为了避免申请截止日前集中申请造成网络堵塞的问题,基金委要求项目依托单位提前数日报送电子申请书。我司要求各院所于3月20日前将申请书的电子版(打包)和纸制申请书交到科技处基础研究与国际合作办公室。由于各学院要进行形式审查、项目初审等工作,请申请者按照各学院要求的时间提交申请书,科技处不接收个人的《申请书》。

    2、申请书的下载与提交

    a、 申请人可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下载2006版《申请书》,填写签字并进行“检查保护”(密码自设)后交各单位科研秘书。

     b、各院所下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系统(miniIRIS系统)2006版,并安装其院系版。已经安装过miniIRIS系统的院所下载其补丁文件即可。预设用户名和密码均为admin。

    c、各院所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Word文档读入miniIRIS系统后,汇总压缩打包成扩展名为CMB的电子文件于2006年3月20日之前上交科技处基础研究与国际合作办公室。同时提交本单位申请清单。

     3、纸制文件提交数量

   (1)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及其它未做特殊说明的专项等,须提交一式2份签字的纸质申请书。

   (2)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及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须提交一式7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包括附件材料)。

     4、避免初筛需注意事项

   (1) 超项问题:基金项目实行限项规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科技工作者申请与承担(含参加)面上、重点、重大等类别基金项目的数量(不包括执行期一年及在一年以内的基金项目)累计不得超过三项。 申请者同期只能申请面上项目一项,每个项目的申请者限为一人。申请者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项目组主要成员,当年申请及承担(含参加)在研的面上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两项。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者,当年申请及负责在研的面上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一项,但参加项数不限。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同期申请或参加申请重点或重大项目数限为一项。请各位申请者仔细阅读项目指南和管理办法。

   (2) 真实可靠:基金委加大了申请项目形式审查的力度,对于申请者弄虚作假将严格依照管理办法处理,请各位申请者保障对研究基础和前期工作叙述的真实性。同时每位参加人员和负责人一定要本人签字。

   (3) 提高申请书撰写质量:各院所应组织专家会按照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对申请项目进行认真审核,针对存在问题的申请书提出修改意见,并在规定期间内将纸质和电子的申请材料统一报送。避免因人员超项、形式不合格或申请质量低造成申请项目被初筛。

     二、基金项目结题申报及有关事项

    基金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依托单位须按照自然科学基金会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报送结题报告。报送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的内容必须一致,难以电子化的材料以附件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报送。请项目负责人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下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并按要求及时报送。

    1、提交

    2005年3月10日前,请项目负责人将《结题报告》电子版上传到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纸质文件一式2份负责人签字后由各院所统一交到各校区科技办公室。

    2、 经费决算

   请项目负责人合理填写《经费决算表》,到财务处、审计处审核盖章后送交科技办。

    三、有关联系电话、网址

    1. 基金委信息技术支持电话: 010-62317474

    2. 自然科学基金会网址: http://www.nsfc.gov.cn/

    (可查询项目指南和各类管理办法)

    3. 自然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网址:https://isis.nsfc.gov.cn/(可下载

 申请书及申报系统)

     4. 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温庆波、池颖

     电话:5167419

     E-mail:wenqingbo@jlu.edu.cn

                                                   科学技术处

                                                  2006年1月10日



请我司教师按要求于3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上交到院里。
联系人:李立超       联系电话:5167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