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公司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等类项目结项手续的通知
校内文科各有关单位:
根据《公司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设立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各单位教师所承担的2004年(含)以前确立的公司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结项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04年(含)以前确立的公司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00—2004年设立)、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2000—2004年设立)、青年基金项目(2004年设立)、校级重点研究基地项目(2004年设立)。
二、结项办法
1.请各单位科研秘书督促本单位承担上述四类项目而未结项的教师(各单位未结项项目情况请查询科研管理信息系统),按照项目的结项要求如实填写《公司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审批书》,并严格按照“填表说明”的要求提交所需材料。
2.2004年(含)以前确立的上述四类公司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如不能按期办理结项手续,须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的情况说明和项目研究进展情况报告,经所在单位主管科研的领导签字后报社会科学处。
3.对于无正当理由而不能结项的项目,学校将予以处理。
三、结项时间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将结项材料于11月25日前报送社会科学处,逾期视为无故未办理结项手续。
社科处
200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