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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人事处关于开展基本科研业务费青年教师创新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5-11 07:06:45     作者/出处:科研     阅读次数:[]
提交部门:   提交时间:2010-5-10 14:52:24 字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公司2009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和“公司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学校现启动青年教师创新项目的立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立项条件

    青年教师创新项目,用于资助学校新来校工作的35岁以下、拥有博士学位并尚未独立承担国家级各类科研项目的青年教师,在基础研究等领域开展自主选题的研究;资助学校引进的海外优秀学术骨干、学术带头人申请的科研启动项目。申请人可自主选题,学校只资助一次符合条件的特定人承担青年教师创新项目。

    二、经费额度

    单项资助经费博士自然科学类2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1万元;学术骨干自然科学类4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2万元;学术带头人自然科学类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3万元,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三、审批程序

    由中层单位对经费预算进行审核,申报书经中层单位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后报人事处人才引进科备案。项目负责人应同时提供根据项目任务书编制的项目研究分年度经费预算。

    四、项目申报流程及过程管理

    (1)申报人按申报书格式填写,填写完毕后,将申报书(WORD格式)按要求上传至(用户名及口令码为申报人工作证号);

    (2)各单位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书原件报人事处,人事处审核后按项目年度经费预算额度拨款;

    (3)对于弄虚作假,违背科学道德的,由各单位学术委员会决定中止或撤销资助。

    (4)立项项目的资助经费需严格按预算分年度执行,已结题项目的结余经费将全部收回。

    五、申报材料要求和时间安排

    申报人填写申报书(格式见附件),由各单位统一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书原件于5月23日前报送至人事处人才引进科,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人:高宇   丰硕    张文译

    联系电话:85167448

  

    

 

 

人事处          

2010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