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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评选吉林省教育科研优秀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14 15:15:25     作者/出处:科研     阅读次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总结“十二五”期间我省教育科研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开展教育科研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宣传、推广一批卓有成效的具有推广和应用价值的教育科研项目,促进我省“十三五”教育科研发展,省教育厅决定开展“十二五”期间吉林省教育科研优秀项目评选活动,并在第六次全省教育科研工作会议上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已完成并通过验收的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

  二、评审条件

  1. 圆满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的计划目标,取得原创性成果。观点正确,论证严密,资料准确、详实,文风端正。

  2. 学术上具有先进性。理论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研究成果具有明显的实用价值和社会效益。

  3. 与其他单位合作完成并通过验收的项目,其第一完成单位必须为公司。

  4. 凡已在高于或相当于本奖励级别的评奖中获奖的项目不再参评。

  5. 凡存在知识产权、完成单位以及完成人员等有争议问题的项目不能申报。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人填写《吉林省教育科研优秀项目申报评审表》(见附件),同时报送评优汇报材料(评优汇报材料参照评选条件撰写),不少于5000字。

  2.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16年6月17日上午11点前将本单位《吉林省教育科研优秀项目申报评审表》、评优汇报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至社会科学处。个人申报及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彭 晶

  联系电话:85155451

  电子邮箱:pengjing@jlu.edu.cn

  附件:吉林省教育科研优秀项目申报评审表

 

                                 社会科学处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