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吉林省外国专家局的有关文件要求,现将申报2015年度出国(境)培训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国(境)培训项目立项原则
1.优先安排项目
(1)优秀专业骨干人才中长期培训项目。
(2)根据国家重点建设工程、科研开发、生产试制以及基础研究等领域需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项目。
2.实施“国家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
(1)实施软件与集成电路和东欧独联体专项培训,重点支持国家急需的专业性培训项目。
(2)继续组织实施软件与集成电路、重大装备制造、科技创新、现代农业等领域的专业人才专项出国(境)培训项目。适时拓展其它相关重点领域的专业人才专项出国(境)培训。
(3)其他涉及国家重大发展领域关键环节的出国(境)培训项目。
3.重点支持项目
(1)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关键作用的重大发展战略研究、新兴产业培育、新型城镇化建设、民生保障、法制建设等涉及宏观管理和改革创新的培训项目。
(2)以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创新驱动和提升产业技术水平为目标,学习关键技术和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培训项目。
(3)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和推广、新能源开发、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等领域的培训项目。
(4)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支持各地区各部门结合中心工作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安排的培训项目。
二、经费资助标准
第一档,全额资助境外费用;第二档,全额资助境外培训费、住宿费;第三档,全额资助境外培训费、伙食费;第四档,其他。
出国培训专项经费原则上不资助国际旅费。外方提供经费资助但不足以弥补出国培训相关费用开支的,可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申请资助其费用差额部分。
三、培训天数
1、个人可以申请培训天数为90天、180天、360天;
2、小型团组(5人左右)可以申请培训天数为14-21天。
四、申报方式
请填写《公司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于2014年10月31日(星期五)前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专家科(中心校区友谊会馆西侧二楼223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expert@jlu.edu.cn。
联系人:朱蓓蓓
电 话:85166790,13604367480
附件:公司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
注:因项目申报、审批需要一段时间,因此申报本项目的老师出访时间应不早于2015年5月。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
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