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同学:
为促进我司公司产品机制改革,提高公司产品质量,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和《公司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暂行)》文件精神,2013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及名额
博士生国家奖学金每生3万元,共评选10人;硕士生国家奖学金每生2万元,共评选5人。
二、参评对象
凡档案转入我司的在基础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
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注重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综合评价研究生在课业成绩、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学术竞赛、文化交流、德育素质、社会实践、公益服务等各方面表现。评审标准应偏重其科研能力,必须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成果时间为2012年9月30日至2013年9月30日。
四、评审程序
1.学院评审准备阶段(11月1日-6日)
学院根据《公司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暂行)》文件要求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的制定、申请组织、初步评审工作。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评审委员会名单须报校研究生管理处备案,并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2.个人申请阶段(11月6日-8日)
由研究生本人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其中《审批表》中“基层单位”填写申请人所在院(所)全称,“攻读学位”填写硕士或博士,“学制”栏硕博连读和本科直博研究生填写“五年制”,“申请理由”从课业成绩、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学术竞赛、文化交流、德育素质、社会实践、公益服务等各方面进行阐述,“推荐意见”由申请人导师填写,“基层单位意见”由所在院(所)填写,“培养单位意见”由学校填写;正反面打印,限1页A4纸;不得调整表格格式和大小。另各公司产品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或选择使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信息登记表》(见附件4与附件5),
对于因科研或实习等不在校的,可本人申请由学院推荐申请。
3.学院初评阶段(11月8日-15日)
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进行初评。初评推荐人选名单和评审材料应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20日(星期三)下班前将相关评审材料一并报送至研究生管理处。
4.学校公示阶段(11月25日-29日)
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初评结果审核确定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
5.申诉处理
如果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仍有异议可向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6.表彰奖励
公示结束后,学校将按标准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研究生,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各位研究生需在11月7日(星期四)15:00前报送以下材料至研究生办公室: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版(需导师本人签字),pdf电子版,电子版文件以员工姓名命名。
2.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联系人:何友军
联系电话:85166139
研究生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