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司产品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结合我司研究生教育培养目标和工作实际情况,在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我司选聘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学术业绩原则要求及基本条件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条件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相关条件着重对学术成果和科研经费标准进行了适当的调整。请各公司产品单位将《公司选聘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学术业绩原则要求及基本条件(征求意见稿)》和《公司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条件(征求意见稿)》通知到相关教师,广泛征求意见,并将意见进行分类汇总,于5月23日前将汇总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随同电子版一同报送学位办公室。
学位办公室联系人:秦明
联系电话:85166342
电子邮箱:qm@jlu.edu.cn
如有反馈意见的老师,请于21日上午10时前将意见反馈至张世伟经理或研究生办公室
研究生办公室
201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