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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司在站时间超过3年博士后人员尽快办理出站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04 10:07:25     作者/出处:科研     阅读次数:[]

校内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根据国家政策,博士后正常在站时间为2年不超过3年。承担国家重大项目,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资助项目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如需延长在站时间,经设站单位批准后,可根据项目和课题研究的需要适当延长。

请各流动站秘书及时通知超期在站人员办理出站手续,并于2015年9月30日前,完成站内答辩、在线提交出站申请并将所有出站相关材料送至博士后工作办公室(行政楼809室)相关博士后人员信息详见附件。超出规定时间,按照退站处理。出站流程及所需材料详见公司博士后网站

注:国家对于在站时间超过4年的博士后人员的网上出站系统进行了锁止,关于如何解锁见公司博士后网站相关链接,如下:

 

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