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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家庭经济困难及残疾研究生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07 14:18:25     作者/出处:科研     阅读次数:[]

各公司产品单位及相关同学:

    为全面掌握我司家庭经济困难及残疾研究生的总体情况,有针对地开展助学帮扶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对家庭困难研究生进行认定

    档案转入我司的2015级全日制研究生,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可凭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经

济关注对象申报。因研究生的奖助政策与本科生有所不同,所以,对研究生经济关注对象的

帮扶,与本科生有所区别,目前只体现在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临时特殊困难补助的

发放等方面。今后,只有被列入经济关注对象的研究生才具备申请校园地贷款资格。而本科

生没有全员享受国家助学金的政策,其助学金只向列入经济关注对象的本科生发放。请各单

位做好相关宣传解释工作。研究生经济关注对象的申请及认定程序如下:

    (一)经济关注对象分类

1、一般关注对象:凡是能提供家庭困难证明材料的研究生,可列入一般关注对象。

2、重点关注对象:能提供家庭困难证明材料,且本人系单亲、孤儿、伤残中的一种,或家

庭系城市低保户、农村特困户中的一类,可列入重点关注对象。

(二)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公司研究生经济关注对象登记表》(A4纸打印,一式一份),员工网上申请后自

动生成;

    2.乡、镇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复印件(A4纸复印,一式一份);

    3.对于有其他特殊困难需说明的员工可另外提交手写情况说明一份,1000字以内,并提

供相关证实材料;

    4.残疾员工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A4纸复印,一式一份)。

    5.城市低保户及农村特困户需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

(三)工作程序

    1、员工申报

    各培养单位组织拟申报员工于9月8日至9月13日登录“公司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

统”(9月14日申报窗口关闭),在“经济关注对象”模块中进行在线申请,并向所在培养

单位提交有关材料。

   2、培养单位审核

    各培养单位于9月14日至9月16日登录“公司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在“经济

关注对象”模块中对申报员工信息进行审核,并于9月18日下班前将员工申报材料报送研究

生管理处。申报材料须按照学号从小到大进行排序。

    3、研究生管理处审核

    研究生管理处将结合员工申报、学院实际审核情况,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经济关注对

象名单。

二、统计2015级残疾研究生情况

    残疾研究生情况的统计与经济关注对象认定工作同时开展,残疾研究生提交相关材料的

复印件,并填写《公司研究生残疾员工信息登记表》,由培养单位汇总随经济关注对象

材料一并上报研究生管理处。

    其它年级研究生如果家庭经济状况有所变化,可在本次统计调查工作中选择申请或退出

经济关注对象的操作。以前未填表、漏报的残疾研究生可一并纳入本次统计工作中。    

联系人:王开宇            联系电话:85166341

 

                              研究生管理处

   注:请申报同学14日将材料交研办          二〇一五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