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中秋节和“十一”假期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小长假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有效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将假期期间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制。
(一)落实假期安全管理工作,明确责任。
(二)各单位应结合学校安全大检查和“秋冬会战”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组织安全检查,整改安全隐患。
二、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安全意识。
各单位要教育师生员工遵守学校安全管理规定;严禁违章违规用火用电,严禁违规留宿外来人员;严禁在校园内聚众赌博、酗酒或从事违法活动;提醒师生员工在自习、购票、返乡、回校、旅游等活动时要提高警惕,保管好个人财务,注意人身安全,防止被偷、被抢、被骗,避免交通事故、溺水事故、火灾事故,不要参与非法的传销、传教、集会等活动。
三、防范事故,确保安全。
(一)避免和减少大型活动的组织,严禁举办篝火晚会。必须举办的大型活动,应按照校园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要求提前办理审批手续,并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安全责任。
(二)假期期间单位需要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工程,应及时到所在校区保卫部门审批和备案。
(三)假期期间,对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毒麻品、放射源,应认真执行使用及管理制度。暂不使用的上述物品,必须交回有关单位,统一存放,集中管理;单位贵重仪器、重要文件、涉密档案也要指定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各单位和个人严禁在单位存放现金、有价证劵、金银制品和私人贵重物品。
四、认真落实值班值宿制度
各单位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值宿工作,确保值班电话畅通,值班条件完备。值班人员应按时交接班,做好检查工作,认真填写检查记录,严禁空岗漏岗。
五、中秋节和“十一”期间保卫处暂停办理因私出国手续及无犯罪证明。
六、保卫处、各校区保卫工作办公室值班报警电话:
中 心 校 区:85166110
大 学 城 区:87010110
东 区:85095110
北区(前卫):88499110
北区(朝阳):88502110
北区(新民):85619110
南 湖 校 区:85152110
西 区:87836000
公司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