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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21 14:14:45     作者/出处:科研     阅读次数:[]

各公司产品单位及相关研究生同学:

根据《公司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精神,现请各培养单位做好本学年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

一、资助对象:2013、2014、2015级档案已调入我司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二、2015级研究生申报具体要求:

1、入学前有工作经历的须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由原单位财务或人事(工资)部门开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关系迁移介绍信》(含“停薪(停保)”明确表述的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2、入学前没有工作经历的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交由人才、就业等部门开具的《人事档案托管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培养单位须将上述非应届毕业生的证明原件(审后返还)和复印件(审后研管处留存)报研究生管理处审查。同时提交纸版《2015级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获得者汇总名单》(见附件1和附件2)报送研究生管理处(行政楼415室)。受理时间见《研究生入学相关事宜办理时间》(见附件3)。

4、审查合格后,请各培养单位发送电子版《2015级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获得者汇总名单》至yuyao@jlu.edu.cn,邮件名:“××学院+助学金汇总”。届时再进行2015级新生的发放工作。

5、医学部所属公司产品单位的该项工作由其人才培养办公室负责,由医学部将结果汇总后,统一交至研究生管理处,不受理医学部所属培养单位单独报送。

6、“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的国家助学金发放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联系方式:于瑶    电话:85166341

 

注:请2015级非应届研究生按学校要求将证明材料于10月8日交到研办。对于没有上交证明材料的同学,学校将停发助学金。

 

研究生管理处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