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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高新区博士招聘(中共淮坊市委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5-12-08 15:12:25     作者/出处:科研     阅读次数:[]

潍坊高新区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潍坊高新区成立于1991年,1992年获批国家级,面积110平方公里,人口19.6万。近年来,围绕打造全市“科技创新高地、科学发展引擎”主体功能定位,坚持创新驱动、转型提升,全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城市化建设三大任务,获批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形成了光电园、生物园、软件园、潍柴工业园等10大特色园区和26个省级以上产业化基地,全区孵化加速总面积100万平方米,引进中科院、北大、清华三大高校院所共建孵化器,建有山东省3D打印暨先进制造综合服务平台,IBM智慧软件等9个公共技术平台,与清华科技园在美国硅谷共建创源科技企业孵化器,投资18亿元建设科技金融园区,聚集各类新兴金融业态机构104家,现有国家25人、省“泰山学者”30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全面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引进博士研究生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业领域及名额

引进经济学、金融学、计算机科学等领域博士研究生3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在职研究生),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名,须为正科级及以下职务;

3、具有相关专业领域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详见潍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wfgx.gov.cn)

三、程序和办法

根据不同岗位特点,聘请相关领域专家成立考察小组,采取面谈交流、直接考察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创新意识及认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聘用及待遇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正科级干部待遇,并根据受聘人员工作表现,在住房、考核奖励、培训补助等方面给与一定优待。

五、其他

1、本公告由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 0536—8786675    

邮箱:wfgxqbs@163.com

联系地址:潍坊市健康东街6699号第二孵化器主楼816室。

 

 

                                                                             研究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