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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度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4-26 00:10:55     作者/出处:科研     阅读次数:[]
各位老师:
    教育部在前几年国家精品课程建设的基础上,启动了新一轮的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评审工作,并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007]25号)。为做好我司国家级精品课程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被评为校级精品课程的课程组,应积极申报吉林省和国家精品课程。2006申报国家精品课程落选的课程应重新申报2007年度的国家精品课程。申报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的课程应按照《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申报条件
    1.凡被立项的校级精品课程。
    2.课程负责人必须具有教授职务。
    3.具有良好的课程建设基础,实现课程资源网络化。
    三、要求
    1.申报课程应积极开发和建设精品课程网站。
    2.在建设“五个一流”的基础上,将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课件、参考文献目录等以及至少三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上网,并集中力量开发建设高质量的网络课程或网络视频课程。
    四、评审程序
    1.申报吉林省和国家精品课程的教师需填写国家精品课程申请表(一式11份)及电子文档,并2007年5月15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向吉林省和国家推荐。
    联 系 人:李新宇;联系电话:85166422

附件:1.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
      2.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


请我司教师按要求于5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交到学院教学办公室。
联系人:李立超    联系电话:85166302
E-mail:sxyjxb@mail.jl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