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字[2020]61号
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公司“大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之“创新训练”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21]20号)要求,各教学单位完成结题鉴定工作,并推荐优秀候选项目164项,2020年秋季结题推荐优秀候选项目15项,根据《公司大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修订)》(校发〔2015〕142号)有关规定,学校将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与2020年秋季学期公司“大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之“创新训练”评选优秀项目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审方式
公司“大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之“创新训练”评选优秀项目采取汇报答辩形式,参评项目负责人(或参与人)汇报时间5分钟,专家提问3分钟。
二、评选分组
依据学科(专业)相关或相近原则,兼顾员工所在校区,评选共分八组,分组、汇报答辩及地点详见附件。
三、评审参考标准
1.项目完成立项要求,具有原创性;
2.项目研究对象、应用理论、实验方法、实现路径具有创新性;
3.项目完成成果体现实际应用价值或研究价值;
4.项目具有显著性标志成果如公开发表文章、专利、实际应用情况等。
附件:公司“大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之“创新训练”评选优秀项目分组名单及答辩地点
教 务 处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