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字[2006]15号
各教学单位:
开学初,为保证新学期良好的教学秩序,学校组成了教学检查小组对全校的课堂教
学纪律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检查后普遍反映第一周课堂教学纪律好于以往各学期。
对此,教务处以简报的形式进行了报道。但是,此后一周来的课堂教学纪律有所放松,
出现了违反学校教学秩序的现象,较为突出的是个别教师未经学校允许,擅自停课和串
课,迟到和提前下课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对此,员工反响强烈,特别是教师随意停课、
串课打乱了学校的教学安排,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
针对杜绝教师擅自停课和串课、迟到和提前下课的现象,学校在每学期教学检查中
都反复强调,并在2003年4月公布的“校发[2003]73号《公司本(专)科教学工作事
故认定细则》”中明确指出:“未经学校教务部门同意,擅自停课、缺课认定为严重教
学事故”;“未经负责人同意擅自找人代课、串课,由于个人原因不能按计划完成教学
任务、上课迟到、提前下课等认定为教学责任事故”。尽管如此,教师违反教学纪律的
现象仍在不断出现。对此,学校极为关注。教务处将在近期联合有关部门,针对全校的
课堂教学纪律,特别是教师擅自停课、串课等现象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此项教学检查工
作一直延续下去。今后对于教师擅自停课、串课等违反教学纪律的现象,一经发现,学
校将严格按照有关条例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在全校进行通报批评,以维护学校
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学校“迎评促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教务处
二○○六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