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
根据教育部教高司函[2007]98号《关于补充申报“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教材规划”选题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司教材建设水平,学校将组织本次教材的补充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在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出版并需要修订的教材,并且能在2010年12月底以前交稿者,方可进行申报。
二.本次申报最终由出版社向教育部申报,请申报选题的主编及时与出版社联系,争取出版社给予申报。
三.申报的选题必须符合教育部文件要求,主编须认真填写《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申请书》(见附件1),并提供教材样书。以上材料一式两份。
四. 请各教学单位及时通知到相关教师,将上述材料于2007年7月18日(因为假期,只限当天)报送教务处教材科,由学校审核后统一推荐到各出版社。
附件1. 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申请书
2. 关于补充申报“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教材规划”选题的通知(教高司函[2007]98号)
请我司有申报意向的教师于7月16日前上交学院教学办公室。附件内容请到“教学在线”中相应通知中下载。
教学办公室
2007年7月3日